广西钢铁气体厂稀有气体提取与精制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柳钢新锐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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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
联系人 |
黄仲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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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钢铁气体厂稀有气体提取与精制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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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套氪氙精制装置、一套氖氦精制装置、及配套主厂房、控制室、配电室、特种混合气生产车间、备件存放间、瓶库、充瓶站等。项目主要利用制氧站副产物,通过氪氙精制装置、氖氦精制装置生产精制稀有气体(氖、氦、氪、氙气),以及液氧、液氮、高纯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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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韦必乐、吴颖杰 |
现场调查日期 |
2024年6月1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仲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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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采样人员 |
谢荣杰、韦必乐 |
现场采样日期 |
2024年6月13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仲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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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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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各种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在目前的作业环境下,各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均配备相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因此,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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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控评报告》修改后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专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的评审。(2)建设单位按照上述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验收组组长复核确认。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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