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960 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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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大桂山林场蝴蝶站 |
联系人 |
黄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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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960 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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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地址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大桂山林场蝴蝶站。企业于2010年7月经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贺八经贸复[2010]6号)批复后开始建设,项目计划建设4条生产线,分三期进行。目前项目第一、二条生产线分别于2014年9月、2015年6月建成,年产各种规格建筑陶瓷3960万m2。 企业现有职工199人。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企业以前进行过职业卫生检测与现状评价;占地面积266600m2(400亩),总建筑面积260000m2,拥有各类生产设备136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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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韦必乐、韦司棋 |
现场调查日期 |
2020年6月9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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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采样人员 |
龙坤潮、韦必乐、韦司棋、李谟涛、吴颖杰、付树华、梁仁姣、李妮、郁惠、卢日霞 |
现场采样日期 |
2020年6月10~12日;2020年6月13~15日;2020年6月20~22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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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煤尘、矽尘、其他粉尘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苯酚、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 本次所检测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煤尘(总尘)、煤尘(呼尘)、煤尘(个体总尘)、煤尘(个体呼尘)、其他粉尘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矽尘(总尘)的检测结果显示,除了原料车间一期干燥塔过筛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平台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放粉岗位、联合车间一期窑炉窑头平台岗位、分级车间一期磨边岗位、原料车间二期干燥塔过筛岗位、联合车间二期压机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二期压机平台岗位、联合车间二期压机放粉岗位共10个岗位的矽尘(总尘)检测结果超标外,其余所测岗位的矽尘(总尘)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矽尘(呼尘)的检测结果显示,除了原料车间一期干燥塔过筛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平台岗位、原料车间二期干燥塔过筛岗位共4个岗位的矽尘(呼尘)检测结果超标外,其余所测岗位的矽尘(呼尘)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矽尘(个体总尘)的检测结果显示,除了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放粉巡检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巡检岗位、联合车间二期压机巡检岗位共3个岗位的矽尘(个体总尘)检测结果超标外,其余所测岗位的矽尘(个体总尘)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矽尘(个体呼尘)的检测结果显示,除了联合车间一期压机巡检岗位的矽尘(个体呼尘)检测结果超标外,其余所测岗位的矽尘(个体呼尘)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化学有害因素苯酚、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本次所测量岗位物理因素定点噪声的测量结果中,超标的岗位有:原料车间一期球磨间球磨岗位、原料车间二期球磨间球磨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一期釉线车间筛釉岗位、联合车间一期窑炉窑头平台岗位、联合车间一期窑炉素烧平台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一期窑炉釉出平台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二期窑炉釉出平台操作岗位、分级车间一期磨边岗位、分级车间一期分级岗位、分级车间一期打包岗位、分级车间二期磨边岗位、分级车间二期分级岗位、分级车间二期打包岗位。除以上14个岗位的定点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所测量岗位的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其相对应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次所测量岗位物理因素个体噪声的测量结果均未超过其相对应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一期压机放粉岗位、原料车间二期球磨间球磨岗位、联合车间二期压机操作岗位、联合车间二期压机放粉岗位共5个作业岗位的高温 WBGT 指数超限值,其他作业岗位的高温WBGT指数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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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概括如下:该公司部分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高温WBGT指数和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较为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已建立但须加强管理确保制度完全落实。本项目应采取综合防尘、防噪、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保证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必要时项目可采取轮岗制,缩短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时间,保护作业人员健康。 对用人单位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认真落实作业工人的健康监护工作,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根据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完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和做好在岗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摸底工作应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人数应覆盖全部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安排检查异常者进行复查,以便排除职业禁忌证以及职业病,对于已检出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同时到综合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2012)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暑降温防护措施,强调进行热应激监测,通过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进一步降低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 (5)在炎热季节,应为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 (6)在生产区域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时更换破损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7)继续加强对设备、管道、除尘设施、喷雾抑尘设施的检修维护,加强对现场、设备的清洁,保证工作场所的良好卫生环境,及时清扫各个工作场所地面及机器设备上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8)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防噪声基座或进行隔离闭密处理等降噪、减噪技术处理。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使设备运行良好。 (9)合理安排生产线作业,减少强噪声源发生噪声叠加机会。 (10)加强过筛干燥、压机、窑炉等岗位的除尘器的除尘效果,定期检修,保证除尘器能及时有效的收集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除尘系统的吸尘罩应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必要时项目可采取轮岗制,缩短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时间,减少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危害。 (11)合理安排工人的巡检路线,减少工人在易逸散粉尘设备附近的停留时间。 (12)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是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强调个人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各种个人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提高工人对个人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督促并使工人正确配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3)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外委单位和个人。企业在与外委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单位,并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护方面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外包作业范围内的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方面得到保障,防治职业病的发生。同时监督外委单位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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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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