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基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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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宝骏大道8号 |
联系人 |
欧晓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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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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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上汽通用五菱前身为柳州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自1981年开始生产微型汽车。2001年7月柳州五菱汽车公司与上汽集团合作,成立上汽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上汽集团占有大部分股权。2002年6月上汽集团、通用汽车和五菱汽车公司三方共同签署协议成立了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拥有柳州基地和青岛分公司两大生产制造基地,其中柳州基地占地92.28万平方米,其拥有东部、西部以及发动机三大制造工厂,是该公司目前主要的生产基地。拥有冲压、车身、涂装和总装四大工艺生产车间以及发动机车间。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基地(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宝骏大道8号。产品主要是微型乘用车(微型轿车)、微型商用车(微型厢式客车、微型双排货车、微型单排货车)四大系列共210多个品种车型。所产汽车全部达到欧Ⅲ排放标准。产品除覆盖国内市场外,还出口东南亚、中东、南美、西欧等19个国家和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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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吴颖杰、李谟涛 |
现场调查日期 |
2019年6月3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欧晓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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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采样人员 |
吴颖杰、龙坤潮、李谟涛、韦必乐、吴亮树、郁惠、付树华 |
现场采样日期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7月17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欧晓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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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铜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溶剂汽油、甲醛、甲醇、盐酸、磷酸、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氨、臭氧、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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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基地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概括如下: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基地工作场所部分作业岗位的噪声、高温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较为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已建立并落实。本项目应继续维持并加强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保证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护作业人员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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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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