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合山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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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区岭南片区 |
联系人 |
梁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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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山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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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46725.7m2,租用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区岭南片区,主要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材生产线,以及配套的钢架结构生产车间1300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房等建筑物2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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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韦司棋、韦必乐 |
现场调查日期 |
2020年9月23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梁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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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采样人员 |
韦司棋、付树华、 梁仁姣、李谟涛 |
现场采样日期 |
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6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梁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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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大理石粉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噪声。 本次所检测岗位的化学有害因素:大理石粉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本次所测量岗位物理因素噪声测量结果中,除生产车间修边、生产车间大锯、生产车间桥切、生产车间磨边房的物理因素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所测量岗位的物理因素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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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各种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除部分岗位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在目前的作业环境下,噪声超标的作业人员应通过佩戴防噪声耳塞进行防护,同时其他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也要配备相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因此,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以下补充建议: 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议用人单位增加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力度,提高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正确操作设备设施和防护设施以确保有效防护效果。 3、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认真落实作业工人的健康监护工作,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开展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并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4、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更换,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设备维修、检修及调试是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时期,应注意加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用人单位应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和公示制度,每年定期委托有质资的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日常检测,将检测结果公示在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中。 6、建议项目针对工作场所噪声超标作业点,制定短期和长期的管控措施,并进行降噪措施效果验证,期间严格要求超标作业点作业人员佩戴护耳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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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经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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