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双氧水2万吨年浓品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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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西路100号 |
联系人 |
覃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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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双氧水2万吨年浓品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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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原材料双氧水(27.5%)来自企业现有装置,拟通过管道输送至项目区,辅料复合稳定剂从国内市场采购。水、电、汽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也可充分依托厂区现有的设施,主要新增一个钢结构框架,新增降膜蒸发器、精馏塔、塔顶冷凝器、双氧水换热器、冷阱、蒸汽喷射器、原料进料罐、回流液罐、蒸汽凝液罐、化学级产品罐、泵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原有2万吨/年产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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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郁惠、吴颖杰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10.13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覃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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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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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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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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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过氧化氢、噪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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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类比检测数据,结合拟建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人接触水平等,若本项目落实本报告中职业病防护的各项措施及建议,预测本项目各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工作场所中的浓度和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发现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设计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并提出了防护措施及建议。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职业病防护设计,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该项目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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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经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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