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转炉钢渣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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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广西防城港市东南部的企沙临海工业园区防城港钢铁基地内 |
联系人 |
严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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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转炉钢渣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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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总体规模为为120万吨转炉钢渣辊压破碎-立式有压热焖处理系统(含主厂房)、20万吨脱硫渣处理系统、20万吨铸余渣处理系统、120万吨钢渣棒磨磁选生产线系统(含棒磨车间及筛分站、棚化料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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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郁惠、韦必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年9月19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严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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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采样人员 |
李谟涛、龙坤潮、覃宝鑫、侯富林、张涛、叶师花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15日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严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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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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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各种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能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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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经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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